《朝花夕拾》是鲁迅所写的一部回忆散文集,最初以《》为总题,陆续发表于《莽原》半月刊。其中鲁迅在《琐记》中提到离开故乡的原因是。为了“寻别一类人们去”,他起初选择了无须学费的南京水师学堂,因为感到“不合适”和“乌烟瘴气”,他随后又考入了 ,在这个学堂里,他最喜欢阅读的一本书是《》,首次知道赫胥黎、苏格拉底等人的思想。
朝阳照着西墙,天气很清朗。母亲,工人,长妈妈即阿长,都无法营救,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,而且背出来。在百静中,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,将什么“生于太荒”之流夹住;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,仿佛深秋的蟋蟀,在夜中鸣叫似的。
他们都等候着;太阳也升得更高了。
“你是一位外国的客人,”他(刘龙火)解释说,“而且你是有事来找我们的毛主席。而且你的钱也没有用处。”他对我手里拿着的纸币瞟了一眼,问道:“你有苏区的钱吗?”我回答他说没有,他这才数出了值一块钱的苏区纸币说道:“这个你拿去,也许你路上要用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