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甲】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,选贤与能,讲信修睦。故人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,使老有所终,壮有所用,幼有所长,矜、家、孤、独、废疾者皆有所养, 男有分,女有归。货恶其弃于地也,不必藏于己;力恶其不出于身也,不必为己。是故谋闭而不兴,盗窃乱贱而不作,故外户而不闭,是谓大同。 ——节选自《礼记·礼运》
【乙】令既具,木布,恐民之不信,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從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徒。复曰“能徙者子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
於时太子犯法。卫鞅曰: “法之不行, 自上犯之。”将法太子。太子,君嗣也,不成施刑,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。明日,秦人皆趋令。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。
——节选自《卷六十八·商君列传第八》
【解释】①布: 公布, 公布。②於: 同“于”。③卒: 终究。④嗣: 继承。⑤刑: 处置。
⑥傅:老师。⑦黥:即墨刑。用刀在面额上刺字,再涂以墨。
①是故谋闭而不兴,盗窃乱贼而不作。
②募民有能徒置北门者予十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