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武传
何武,字君公,蜀郡郫县人也。武兄弟五人,皆为郡吏,郡县敬惮之。武弟显家有市籍,租常不入,县数负其课①。市啬夫求商②捕辱显家,显怒,欲以吏事中商。武曰:“以吾家租赋繇役不为众先,奉公吏不亦宜乎!”武卒白太守,召商为卒吏,州里闻之皆服焉。
久之,拜为谏大夫,迁扬州刺史。九江太守戴圣,行治多不法,前刺史以其大儒,优容之。及武为刺史,行部隶囚徒,有所举以属郡。圣曰:“后进生何知,乃欲乱人治!”皆无所决。武使从事廉③得其罪,圣惧,自免,后为博士,毁武于朝廷。武闻之,终不扬其恶。而圣子宾客为群盗,得,系庐江,圣自以子必死。武平心决之,卒得不死。自是后,圣惭服。
武为人仁厚,好进士,将称人之善。为楚内史厚两龚④ , 在沛郡厚两唐,及为公卿,荐之朝廷。此人显于世者,何武力也,世以此多焉。然疾朋党,问文吏必于儒者,问儒者必于文吏,以相参检。欲除⑤吏,先为科例以防请托。其所居亦无赫赫名,去后常见思。
(选自《汉书·何武传》,有删节)
【注释】①课:赋税。②啬夫求商:啬夫,官吏名,职掌收取赋税。求商,人名。③廉:考察,查访。④两龚:指龚胜、龚舍两人。两唐:指唐林、唐尊两人。⑤除:任命。
①武卒白太守,召商为卒吏,州里闻之皆服焉。
②此人显于世者,何武力也,世以此多焉。